濮陽市園林綠化行業協會會費收繳管理辦法
為保證本會正常開展業務活動的需要,體現會員義務,根據《社會團體登記條例》和本會章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凡自愿加入本協會、擁護本協會章程,嚴格履行園林綠化行業自律公約,從事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設計、養護、苗圃管理、咨詢服務的有關單位或個人;從事綠化生產要素的生產和經營的有關單位或個人,經書面申請并經協會理事推薦獲得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后,可成為本協會會員。
二、交納會費是協會會員的義務,會員會費每年交納一次,會員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經督促無效的視為自動退會,退會時須交回會員證。
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行業協會商會改革和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指出,會費收取標準和辦法由行業協會結合本協會的實際情況自主確定,但需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半數以上代表表決同意后方能生效。
四、本協會具體收費標準為:
1、會員單位: 100元/年;
2、理事單位: 2000元/年;
3、副會長單位:5000元/年;
4、會長單位: 10000元/年。
五、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